入 会 须 知
辽宁省图学学会设有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类会籍。凡承认本会章程并符合会员条件者,均可申请入会。
一、 个人会员
(一) 入会条件
从事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工作具有相当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等技术职称以上的科技和教育人员;高等院校本科毕业或自学成才,从事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工作三年以上并有实际工作经验或基本上达到中级职称以上者;本学科或相关学科本科生或研究生;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均可申请为个人会员。
(二) 入会程序
凡要求入会者,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本会两名会员介绍或单位推荐,经本会理事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由本会颁发会员证。
(三) 权利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享有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3. 享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学术活动,优惠获得本会组织编写出版的有关学术资料的权权;
4.享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四) 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学会决议;
2.积极参加本学会各项活动;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资料和信息;
4.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5.按期缴纳会费。
二、 团体会员
(一)入会条件
凡与本会学术活动相关,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愿意参加本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管理等企事业单位,以及有关科技群众团体,均可申请为团体会员。
(二)入会程序
团体会员由本会直接发展,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接纳为团体会员。由本会颁发统一的团体会员证书。
(三)权利
1.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优惠获得本会的有关学术资料;
3.可要求本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和科技合作;
4.可请求本会优先协助举办专业技术培训;
5. 对本会各项活动和工作,有权提出建议和批评;
6. 团体会员单位的代表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7.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服从本会决议,接受本会指导;
2.支持并协助本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
3.推荐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4.按期缴纳会费,资助本会活动经费。
三、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四、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其学会会籍。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会籍自动取消。
会员如对常务理事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做出答复,必要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辽宁省图学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