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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科协“八大”代表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2011年04月08日 14:32  点击:[]

关于推荐中国科协“八大”代表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科协,绥中县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选举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及推选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要求,中国科协“八大”定于2011年5月在北京召开。为保证大会顺利召开,现就我省中国科协“八大”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各省级学会、市科协的代表,应根据名额分配原则,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全委会民主选举产生。

省科协机关的代表采取适当的民主方式选举产生。

二、做好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

各省级学会、市科协推选的委员候选人,应根据分配的名额和原则,通过全委会,民主推选产生,并征得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的同意。省科协推选的委员候选人须有1名本省科协专职负责同志。

省科协机关委员候选人由省科协民主协商推选产生。

中国科协“八大”委员候选人须从“八大”代表中产生。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要严格按照中国科协“八大”代表、委员候选人的条件,切实履行民主程序,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代表、委员候选人的专业、职业、年龄、性别、民族、党派等结构要合理;确保选举出的中国科协“八大”代表届时能够如期出席大会;中国科协“八大”继续实行代表议案制度和代表常任制。请各选举单位通知当选代表积极做好准备,届时将意见、建议以议案的形式,通过所在代表团提交大会。大会闭会期间,中国科协将继续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有关信息,并听取代表对科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注意事项

1.代表选出后,原则上不再更换。

2.请当选代表和被推选委员候选人访问中国科协网站:http://www.cast.org.cn,点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管理系统”专栏,进行注册、登录系统,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并生成《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1)后,进行打印,在“贴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小2吋彩色照片(背景以淡蓝色为宜)。详细说明请参阅《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管理系统用户手册》(另发)。代表上传至系统的照片需与粘贴在登记表上的照片同底版。

3.代表需提交内容完整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一式三份,上报省科协组宣部。每位代表需同时提交与粘贴在登记表上相同的照片5张,其中被推选为委员候选人的代表需再提交相同照片3张。

4.委员候选人产生后,推选单位需通过系统生成每位委员候选人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并打印一式三份,粘贴照片,上报省科协组宣部。

5.请各单位将选举中国科协“八大”和推选 “八大”委员候选人情况(包括选举过程、推选程序、选举及推选结果等有关内容)的工作报告和审核盖章后的代表登记表、委员候选人登记表,于2011年3月15日前报送省科协组宣部。

联系人:刘传彬

电话:024-23212013(传真)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44号辽宁省科协组宣部

邮编:110016

电子信箱:lcb.65@163.com

                                          二0一一年二月二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省首届科普日暨2012年全国科普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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