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根据省科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科技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设立辽宁省青年科技奖的决定》(辽科协发〔1996〕5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八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文件发给你们,请按照《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与《辽宁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第八届辽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评选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八届辽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省科协在有关媒体上刊发辽宁青年科技奖的评选消息,发动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各市科协、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同时做好参评人选的发动与组织工作。
三、各申报人的书面材料报送所在市科协或相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经市科协和省级学会评审后,将候选人材料报送省青年科技奖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市和各省级学会上报候选人推荐材料的时间截止到2011年5月10日。
五、各有关单位在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的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我省青年科技奖的宣传力度,促进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社会风尚的形成。
六、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由省科协牵头,与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技厅联合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科协组织宣传部。
联系人:万红军 刘传彬。
电话: 024-23221497(万红军) 23212013(刘传彬);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44号辽宁省科协组宣部
邮编:1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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