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申报学术头雁资助项目的通知》(辽科协发[2024] 62号)文件要求,经自由申报、学会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我会拟推荐张强教授申报的项目,详细信息详见附件。
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成果有异议,可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学会秘书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标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电话:0411-87402478
Email:lngs1015@163.com
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116622